1、政策引导与规划制定:
①养殖污染防治政策:各地政府制定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等相关政策,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源头控制,如组织开展禁养区划定情况排查,关闭和搬迁禁养区内的规模养殖场,规范养殖行业发展,减少环境污染。
②产业发展规划:明确将猪粪有机肥资源利用纳入当地农业或环保产业发展规划,确定发展目标和方向,引导产业合理布局和有序发展。例如,按照 “以地定养、种养结合、农牧循环” 的思路规划养殖区域和配套的有机肥生产及消纳场所。
2、资金支持与补贴:
①项目建设资金:政府为猪粪有机肥相关项目提供专项资金支持,例如支持建设沼气池、堆肥设施、有机肥生产厂等。比如绍兴市对年存栏生猪 3000 头以上的规模猪场新建猪粪发酵罐设备并正常处置猪粪的,给予市、县(市、区)两级补助。
②设备购置补贴:对养殖户或企业购置猪粪处理设备、有机肥生产设备等给予一定比例的补贴,降低其投资成本,提高参与猪粪有机肥资源利用的积极性。
③运输补贴:对于猪粪收集、运输环节产生的费用,部分地区政府给予相应补贴,确保猪粪能够顺利从养殖场运输到有机肥生产厂或农田等消纳场所。
3、技术研发与推广:
①科研投入:政府投入资金支持科研机构和高校开展猪粪有机肥资源利用技术的研发,如高效堆肥技术、除臭技术、养分提取技术等,提高猪粪有机肥的生产效率和质量。
②技术培训:组织开展针对养殖户、农技人员和企业的技术培训活动,传授猪粪处理和有机肥生产的技术要点、操作规范等知识,提高相关人员的技术水平。
4、监管与管理:
①设施配套监管:要求养殖场必须配套建设相应的猪粪处理设施,对未按要求建设或运行的养殖场进行处罚,确保养殖场能够对猪粪进行有效处理。
②质量监管:加强对猪粪有机肥产品的质量监管,制定质量标准和检测方法,定期对市场上的猪粪有机肥产品进行抽检,保障产品质量。
③环境监测:对养殖场周边的环境进行监测,确保猪粪处理和有机肥生产过程中不会对土壤、水体、空气等造成二次污染。
5、产业协同与促进:
①种养结合推动:鼓励养殖户与种植户建立合作关系,推广 “种养结合” 模式,实现猪粪有机肥在农业生产中的就地消纳,促进农业的绿色循环发展。例如,引导养殖户在周边配套种植农田、果园、茶园等,将猪粪有机肥用于农作物种植。
②产业链整合:支持和引导企业参与猪粪有机肥资源利用产业链的各个环节,包括猪粪收集、运输、处理、生产、销售等,促进产业链的协同发展,提高产业整体效益。